Java 学习心得
这是你添加的笔记,未经 Mavis 教学流程打磨。
最近学完 Lesson 01-03 的几点小总结。
this 的本质¶
this 就是当前对象自己的引用。字段和参数重名的时候必须写 this.,不然赋值赋错地方。
static 共享 vs instance 独立¶
容易混的地方: - 静态字段:全类共用一个值,跨对象共享 - 实例字段:每个对象一份
Math.random() 这种"不用 new 就能用"的方法,底层就是 static。
equals 那个坑¶
最经典的坑:用 == 比对象结果永远是 false(比的是地址)。要比较内容必须重写 equals() 和 hashCode()。
面试必问的契约: - equals 相等 → hashCode 必须相等 - hashCode 相等 → equals 不一定相等
💡 放进 HashMap / HashSet 的对象必须重写这两个方法,否则取不出来!